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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會計室科員職務代理人(約僱人員)公開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05
  • 資料點閱次數:211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公開甄選公告

職 稱: 約僱人員(會計室科員職務代理人)
職 等: 五等(280薪點)
名  額: 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  
性 別: 不拘
工作地點: 新竹巿
公告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3月16日止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2.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
4.具有與擬任工作內容相當之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08號。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係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此為約僱5等以28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約為38,948元。
2. 約僱期間為實際到職日起至116年9月24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前1日止。
3. 意者請至本監全球資訊網(https://www.scp.moj.gov.tw/)下載甄選簡章、甄選報名表及簡要自傳填寫後(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檢附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或其他訓練考試專長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報名截止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本監會計室(300197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08號),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人員」。
4. 本監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以電話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5. 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擇優備取2名,候用至116年9月24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前1日止。
6. 如有報名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監會計室(03)5222577分機260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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