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服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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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落實便民服務工作,以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依法務部矯正署之獄政改革計劃,積極推動敦親睦鄰工作。
申請敦親睦鄰注意事項:
- 本項目不開放個人申請。
- 申請機關以本監所在地之縣(市)政府、鄉(鎮)公所、村(里)辦公處、學校及公益社團與機關為限。
- 申請機關應依申請表格內容據實填寫,俾利查核,並以傳真方式(傳真03-5263545) ,逕向本監申請辦理,傳真後請致電單一窗口(03-5222577轉分機207)確認收件,申請結果同意與否,由本監主動通知。
- 申請機關對於欲受申請機關前往服務之日期、時段及工作地點等資料應填寫清楚,並請遵守相關之禁止規定及需配合事項,俾利服務工作能圓滿順利進行。
- 為免影響矯正業務之正常運作及顧及工作人員安全與戒護管理考量,對於外界之申請,受申請機關得依服務工作是否具有危險性、服務地點之遠近及人力調派有無困難等因素,作為核准與否之重要根據。
- 除簡易之工具外,本監辦理服務工作時,所需之機(工)具,原則請申請機關提供。
- 申請敦親睦鄰服務工作不收任何費用。
社區服務情形:
民富國小環境整理
西門國小環境整理
民富社區環境整理
延平路停車場環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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